来源:宣传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0-08-03 点击数: 61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信屯村(原翻身沟村)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院内
项目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5层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楼的建设、现有病房楼的改造、新建变电所和污水处理附属用房及相关设备购置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 陆振国 133729086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窦占东 1360490381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建设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是否清楚本项目情况?
2、您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3、您认为本建设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4、您认为项目建设可能会给当地带来哪些环境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6、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民众的生活质量?
7、请您谈谈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通过①邮寄信函②发送电子邮件③电话联系。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件:公众意见表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