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宣传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0-08-21    点击数: 6619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项目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信屯村(原翻身沟村),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医院院内。项目总投资10143万元,新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楼建筑面积8123.93m2。本项目一次性建成,新增床位114张,服务对象辐射到所在城区及周边城区和市县。

本项目新建一栋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楼(总建筑面积8123.93m2,5层,框架结构)、一座变电所(总建筑面积324.36m2,1层)及地下钢砼结构池体(总建筑面积577.44m2),改造现有康复病房楼(改造总建筑面积3082.35m2)、现有池体(改造总建筑面积26.16m2)、固体废物暂存间等,更换1组燃气锅炉。运行过程中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废气、医疗废物暂存房恶臭、备用发电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锅炉燃烧废气。

①污水站废气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分院现有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医疗综合污水,污水处理站运营过程会有臭味发生,臭味的主要发生部位为水处理单元。恶臭主要来源于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中散发的化学物质,主要种类有硫化物、氨等。对污水处理站采用全封闭方式,并对各处理单元进行加盖密闭,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吸附率70%)+活性离子(吸附率90%)”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风机引至污水站房排气筒排放。

②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

本项目拟在院区北侧新建医疗废物暂存房,主要用以收集、转运项目医疗垃圾,由于医疗垃圾通气不良及受到微生物的作用会产生一定量的氨、硫化氢、有机胺、甲烷等异味气体。医院各类医疗废物在收集时己分类存放于加盖周转箱内,挥发气味较弱,通过加强管理,定期消毒,及时清运,本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气味不大,正常情况下,不致影响周边居民及医患的生活和工作。

③备用发电机废气

本项目在院区北侧发电机房内设置1台备用柴油发电机用于应急性供电。柴油发电机房,运行时会产生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SO2和颗粒物(PM10),项目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燃油尾气经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④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食堂炒菜时会产生油烟,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⑤锅炉燃烧废气

锅炉房位于院区北侧,内设置1组(3台0.72MW)2.16MW燃气锅炉,燃烧产生的SO2、NOx和烟尘(PM10),通过锅炉房北侧烟囱(20m)排放。

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废气均满足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锅炉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医院北侧地下污水暂存池暂存;全院的医疗废水及生活废水等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排入医院西南侧拟建地下污水暂存池暂存。医院北侧及西南侧地下污水暂存池内废水定期用密闭槽车转运至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合格后的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厂处置。经过本报告预测,医疗综合污水出水可以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同时本项目出水水质满足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连山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废水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3)声环境

本项目备用发电机、变电所、抽排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密闭的机房内,且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可在厂界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含化粪池污泥),废药物、药品,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含化粪池污泥),废药物、药品,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房,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房,委托资质单位运送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含化粪池污泥)经过消毒、脱水处理后,委托资质单位运送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房,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废药物、药品由供应商回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

本项目生态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影响和占地影响。本项目区域为医疗卫生用地,项目选址未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的基础施工尽量避开雨季,规范施工材料的堆放;基础工程结束后,及时回填和绿化,并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立即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本报告要求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生态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临时占地的陆续恢复,绿化强度的加大,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逐渐消失。

(6)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危险物质主要包括污水站氯酸钠、盐酸、二氧化氯、医疗固废、柴油和天然气等,因使用量很少,风险水平较低,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类。项目可能风险事故为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引起大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等,但其影响范围和程度较小,通过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装置、设施和制度,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事故应急培训、演练等措施后,可进一步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和造成的影响;在有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因此,在认真落实各项管理、监控、污染防治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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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联系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提出意见,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实施单位: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联系人:陆振国 13372908699。

环评机构: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窦占东 13604903813。


(征求意见稿)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