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须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来源:编辑部   发布时间:2012-07-25    点击数: 14614

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和经批准转至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诊疗费用,除《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和《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中所确定的不予补偿和限价补偿的项目外,均依据《辽宁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执行并按桃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