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院陪护须知

来源:宣传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1-01-27    点击数: 6028

鉴于目前国内、省内及邻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巩固我院现阶段防控工作成果,保证医院住院患者、陪护及医务人员健康安全,我院特出台疫情期间住院陪护须知,望广大入院陪护人员严格遵守。

一、所有陪护人员必须持入院前 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陪护证进出病区。

二、疫情期间陪护人员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防患于未然。

三、配合医务人员在门急诊预检分诊及病房登记处做好三级预检分诊,主动测量体温、扫描健康码、出示行程卡,汇报流行病学史,并登记信息。

四、陪护人员须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遵守病房管理制度,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要在病房内喧哗、随地吐痰、丢弃纸屑,自觉配合病房进行开窗通风、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做到不在走廊随意走动,不串病房、不聚集,防止交叉感染。

六、严格执行陪护证制度,要求一患一固定陪护。手术当日等特殊情况,须与科室协商,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 人;若更换陪护人员,必须提供来院 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七、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来院探视。

八、当您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不能来院陪护∶

1、有发热、咳嗽、腹泻、嗅觉减退等症状; 

2、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

3、21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者去过境外;

4、1个月内曾从事高风险职业,如进口冷链食品或货物搬运、仓储、加工、销售等工作。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