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DSA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来源:疾病控制科   发布时间:2021-12-13    点击数: 46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规环评﹝2017﹞4号),现将葫芦岛市中心医院DSA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月10日)

公示期间,公众如有异议,反馈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桑雨薇,

联系方式:0429-2613635。

附件1:自查报告.pdf

附件3:专家签到表.pdf

附件5:专家组验收意见.pdf

附件4:验收组签到表.pdf

附件6:验收总结.pdf

附件2:葫芦岛市中心医院DS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