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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用量预警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药剂科   发布时间:2012-07-11    点击数: 2142

近日,为了保障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监督临床合理使用药品,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我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用量预警实施方案。
1、每月由医院信息中心提供全院药品用量的原始数据,由监审处和临床药学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的分类整理。
2、药品用量数据统计项目有全院药品用量排名前10名、全院用药金额前10名、临床各科室抗菌药物用量和金额前5名、全院抗菌药物用量和金额前20名、门诊抗菌药物用量和金额前10名、门诊大处方排名前10名。
3、每月底对药品用量统计结果在全院周会上通过多媒体形式予以公示,对临床用药科室有异常情况给予警示。
4、对药品用量,特别是抗菌药物的用量进行分析,根据医院抗菌药物的分线管理办法,由监审处和药学部提出分析报告。
5、对用量超常或不合理使用的药品,暂停销售1个月;经监审处调查后,若有违规销售情况,将禁止该药品在我院的销售,若无违规情况,恢复在我院的销售。
6、一旦发现医生过度用药,将进行院内公示,并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某医生使用某种药品不符合诊疗常规,或该医生诊治的大量病人在一定时期内大都使用该药品,则停止该药品在医院的使用,由监审处和医务处对该医生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