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动态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辐射安全工作会议圆满召开

来源:疾病控制科   发布时间:2018-01-26    点击数: 3223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于2018年1月17日在D座五楼会议室召开辐射安全工作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三项议程:首先,由疾控科主任郝泽红宣读辐射安全工作责任状内容并汇报2017年辐射工作的具体情况。会上,郝主任着重强调以下几点:基于对放射人员流动管理的不对称性,新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疾控科统一安排进行培训、体检,否则不得从事放射相关工作;各科室应成立科室辐射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科室对放射工作人员剂量计的佩戴和管理要严格要求,保证剂量计监测达到95%以上;各科室配备的防护用品、辅助防护设施及个人剂量报警仪要妥善保管、定期维护、合理使用。

其次,分管副院长申奥对医院的辐射安全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八项要求:各科室从事辐射的工作人员(包括进修生、实习生等)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实行职能科室、科室双报告制度,上岗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介入科、核医学科、心内科、脑外科需佩带两套个人剂量计)并按要求在每季度末上交个人剂量计进行检测,若剂量值超标,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各科室使用的防护用品要保持完好、定期查看防护用品的有效期,如有破损、过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医学工程科在全院计划购置新设备、报废旧设备,新建、扩建、改建放射场所前必须书面通知疾控科,办理好相关手续等。会上,申奥副院长从工作实际出发,提出八项要求,重点强调医护人员剂量计的佩戴、防护用品使用符合要求以保证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无放射性疾病发生,保护公众做放射设备检查时,不受到放射意外伤害。

最后,申奥副院长代表院方与从事放射工作的30个科室签订辐射安全工作责任状。

此次会议,增强了放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防护意识,依法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防止辐射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