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我院于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医用耗材“零差价”

来源:宣传统战部   发布时间:2019-12-31    点击数: 3044

我院按照《葫芦岛市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要求,自2019年12月31日24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全部实行零差率按实际进价销售,同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