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2年度预算

来源:宣传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2-01-30    点击数: 4510

目录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2年度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部门预算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传染病院2004年正式启用开展工作,是辽宁省卫生厅在我市指定的唯一一家传染病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是全市医保、农保就诊定点专科医院。2019年又接受政府指令接收了结核病院,承担了结核病市级定点救治任务,成为市级结核定点医疗机构。传染病院承担了全市的传染病和结核救治任务,主要承担包括多种法定传染病,收治病种为结核、急、慢性肝炎、肝硬化及其并发症、菌痢、水痘、风疹、流行性腮腺炎、麻疹、艾滋病等传染病。同时担负着葫芦岛地区法定传染病的会诊、医疗技术培训任务和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在全市范围内提供法定传染病的医疗服务。由于2020年1月份新冠疫情发生,传染病院又承担了新冠救治定点医院的医疗任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目前传染病医院设有综合办公室、传染病病区和结核病病区,编制床位96张。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106.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1.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3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

3、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2年预算安排主要有办公费5万元、电费15万元、水费1万元、取暖费46.66万元、物业管理费27.09万元、差旅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2.67万元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附件: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葫芦岛市传染病医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