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流程

住院病案复印须知

来源:宣传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6-05-08    点击数: 626

一、住院病案复印

住院病案在患者出院15个工作日后可以申请复印

二、需提供要件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工作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三、办理路径

(一)窗口办

患者所在院区病案室(连山院区出院患者病案复印与诊断书盖章,请到B座门诊一楼大厅服务台8号住院病案窗口办理;龙湾院区出院患者病案复印与诊断书盖章,请到3号儿科楼1楼病案室办理;中医院区出院患者病案复印与诊断书盖章,请到5号楼旁病案室办理;传染病院区未设置病案室,需到连山院区办理)。

(二)网上办

微信进入“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公众号-更多服务-病案预约-注册登录填写信息即可办理病案邮寄服务。

四、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现场复印:当天办理并完成。

五、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连山院区0429-2613776、龙湾院区0429-3107045、中医院区0429-2919711/2919882,监督投诉可拨打0429-26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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