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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的防治

来源:疾病控制科   发布时间:2019-07-01    点击数: 3166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引起手足口病的病原主要为小RNA病毒科、肠道病毒属的柯萨奇病毒A组16、4、5、7、9、10型,B组2、5、13型;埃可病毒和肠道病毒71型,其中以EV71及Cox A16型最为常见。

人是肠道病毒惟一宿主,患者、隐性感染者和无症状带毒者均为本病的传染源。流行期间为急性期患者,病人粪便排毒3~5周,咽部排毒1~2周;流行间歇和流行期为健康带毒者和轻型散发病例。

肠道病毒主要经粪一口和(或)呼吸道飞沫传播,亦可经接触病人皮肤、黏膜疱疹液而感染。发病前数天,感染者咽部与粪便就可检出病毒,通常以发病后1周内传染性最强。病人粪便、疱疹液和呼吸道分泌物及其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食具、奶具、床上用品、内衣以及医疗器具等均可造成本病传播。

    人对肠道病毒普遍易感,各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主要为儿童,≤3岁年龄组发病率最高,4岁以内占85%~95%。

手足口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冬季的发病较为少见。暴发流行后散在发生,流行期间,可发生幼儿园和托儿所集体感染和家庭聚集发病现象。

手足口病一般潜伏期2~7天,无明显前驱症状。多数急性起病,约半数病人发病前1~2天或发病的同时有发热,多在38℃左右,手掌或脚掌部出现斑丘疹和疱疹,臀部或膝盖也可出现皮疹。皮疹周围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口腔黏膜出现散在的疱疹,疼痛明显。多在一周内痊愈,预后良好。部分患儿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缺乏、恶心、呕吐和头痛等症状。部分病例皮疹表现不典型,如:单一部位或仅表现为斑丘疹。部分出现神经系统受累表现。如:精神差、嗜睡、易惊、谵妄;头痛、呕吐;肢体抖动,肌阵挛、眼球震颤、共济失调、眼球运动障碍;无力或急性弛缓性麻痹;惊厥。体征可见脑膜刺激征,腱反射减弱或消失。手足口病危重型会出现频繁抽搐、昏迷、脑疝、呼吸困难、紫绀、血性泡沫痰、肺部罗音、休克等表现。

本病的诊断原则是根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检查进行诊断,确诊时须有病原学的检查依据。

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病例分“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两类。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则应在报告卡片“备注”栏内注明肠道病毒的具体型别,如为重症病例亦应在“备注”中注明“重症”。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发现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大或出现死亡病例时,应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的关键。

1、个人预防手足口病 

①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②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③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④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⑤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居家治疗的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轻症患儿不必住院,宜居家治疗、休息,以减少交叉感染。     

2、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集体单位预防手足口病 

①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②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③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④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⑤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⑥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⑦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当地教育和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     

3、医疗机构预防手足口病 

①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实行预检分诊,并专辟诊室(台)接诊疑似手足口病人,引导发热出疹患儿到专门诊室(台)就诊,候诊及就诊等区域应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②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病人后,均应认真洗手或对双手消毒; 

③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仪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 

④同一间病房内不应收治其他非肠道病毒感染的患儿。重症患儿应单独隔离治疗;

⑤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⑥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⑦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患者增多或肠道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时,要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